我国将外观检查的检查项目、木工机械分为11条、人造板机械分为9条,其内容基本相同。
1 .外观表面应无图案规定的突起、凹陷、粗糙的凹凸和其他缺陷。
2 .防护罩是平的,不要翘曲、突出或凹陷。
3 .零件露出接合面的边缘整齐均匀,其边缘偏移量及不可称量不得过规定。门、盖和设备的接合面应该贴合,除了产品规格或技术文件另有规定外,其贴合间隙的值不得过规定。
4 .露出零件表面应无磕碰、生锈、螺钉、铆钉、销端部扭伤、锤子伤等缺陷。
5 .金属方向盘的轮圈和纵向方向盘的表面需要防锈层。
6 .镀层材料、发青材料、黑化材料的色调必须一致,保护层必须没有褪色、脱落现象。
7 .调整电、液压、润滑、冷却、胶箱热系统的露出配管,必须配置紧凑,排列整齐,操作和维护方便,必要时用夹子固定。
8 .要在露出零件的未加工表面上油漆。
9 .各种标牌必须清晰耐用,标牌必须固定在明显的位置。 铭牌的固定定位必须准确、平整牢固、不变形。
10 .露出的焊接必须平坦、均匀。
11 .放入沉孔的螺钉不得从零件表面突出。 不要在其头部和埋头孔之间有明显的偏心。 固定销一般必须稍微从零件表面突出。 螺栓的后端必须从螺母端面突出。